苏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起步之年,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上级党委政府bet36体育在线_bet36体育投注@: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紧扣“现代化建设先锋年”工作主题,聚焦“123”年度目标任务,全面推进政府各方面工作法治化,为在新征程上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张家港新实践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统筹部署。5月,市委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对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进行部署。6月初,出台《2023年张家港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不断增强政府依法履职效能”等8个方面31项重点工作任务,确定了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任务书”和“路线图”。
(二)提升“关键少数”依法行政能力。6月初,市委理论中心组邀请华东政法大学章志远教授,为全市领导干部作依法行政专题讲座。年内,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中学习《长江保护法》《对外贸易法》等7部法律法规。持续抓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法规考试,全年共组织106名拟提拔任用的副科职领导干部参加考试。
(三)以法治督察推动依法行政工作。制定实施年度法治张家港监测评价细则和法治督察工作计划,通过“全面督察+专项督察+个案督察”相结合,充分运用采取书面督察、实地督察、“互联网+督察”等方式,扎实推动“双提双评”专项行动、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政诉讼败诉和行政复议纠错案件责任追究情况专项督察等年度重点工作落地落实。加强法治督察专员人才库建设,按照立法参与、行政执法、公正司法、守法普法、综合法治5个类别,确定161名法治督察专员并实行动态管理。
二、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加强统筹部署。5月,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6月,市委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先后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发展”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2023年版)》专题学习,要求全面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市政府获评2022年度苏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先进集体,乐余镇、南丰镇获评首批苏州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
2.开展集中培训。3月和10月,举办两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组织全市行政机关领导干部164人,针对党的二十大bet36体育在线_bet36体育投注@:法治建设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基层行政诉讼败诉易发领域、企业行政合规建设、新行政复议法适用等进行专题学习,发挥领导干部先学一步、学深一层的示范引领作用。
3.组织旁听庭审。11月,市政府常务副市长率领全市行政机关法治工作分管负责人、法制科长、司法所长、执法业务骨干等156人参加旁听庭审,通过“沉浸式”法治体验,强化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二)严格规范行政决策,提供高质量制度供给
1.科学编制年度计划。3月底,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将制定“张家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修订新市民积分服务政策”等事项纳入2023年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进行规范管理,严格落实法定决策程序。5月中旬,公布《2023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计划》,将《张家港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6个文件纳入制定计划。
2.高效完成审查清理工作。年内审核完成《张家港市普惠金融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办法》等8份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完成108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继续施行71件、拟修改16件、废止21件,所有现行有效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均通过省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平台主动公开。
3.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加强源头管理,调整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清单之外的主体不得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建立“2+1”合法性审查模式,以政府法制人员和公职律师为主体,充分发挥市政府法律顾问实务经验丰富和专业知识扎实的优势,严把合法性审核关。
4.强化决策跟踪评估。严格执行后评估制度,组织开展《张家港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等5个市政府实施满2周年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的后评估工作,通过跟踪评估行政决策的实施成效和存在不足,提升后续行政管理工作水平。
(三)提高行政执法能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健全完善制度机制。编制现场执法工作指引,制定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制作业务指引和执法案卷管理规定,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动各行政执法机关规范适用行政裁量权基准,确保过罚相当,防止“同案不同罚”“合法不合理”。探索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机制,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
2.全面规范执法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持续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法治素养提升行动,以“线上+线下”“理论+实务”等方式,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培训、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培训、“尊法铸魂学法赋能”公共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有效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南丰镇率先打造全省首个“一站式”综合行政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凤凰镇积极探索综合行政执法观察员制度,举行首届综合行政执法观察员聘任仪式,通过观察员的“零距离”视角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水平;锦丰镇创新扩容“锦快办”政务品牌,设置“锦管提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实现差评有效整改、回复。深入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格执行苏州市涉企“免罚轻罚”清单和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共办理免罚轻罚案件2711件,涉及金额5181万余元。
(四)营造最优营商环境,持续放大比较优势
1.制定年度重点任务清单。以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为目标,制定实施《2023年张家港市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明确5大领域87项工作举措,一体推进政策、市场、政务、法治、人文等“五个环境”建设。深化实施“港城金融服务万企百亿融通工程”,组建金融服务顾问团线下走访企业,达成授信超1200亿元。
2.增强“一网通办”改革质效。扎实推动“一网通办”改革,在苏州大市范围内率先发布首批120项业务“全城通办”事项清单,加强“全城通办”事项标准化建设。全市35个部门1283个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实现“一网通办”。乐余镇创新开设“企乐融融”资源直通车,定期发布更新企业资源对接需求表,搭建企业便捷的需求对接平台,促进企业线下合作。
3.推进“审管执信”建设工作。制发《张家港市推进“审管执信”闭环管理实施方案》,组织编制“审管执”事项关联清单。完成“餐饮业无证经营”“产业用地项目未批先建”“产业用地项目批而未建”等3个风险预警模型开发,为辅助决策、开展重点监管提供支撑。
4.创新涉企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上线“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积分管理”应用,完成办件2873件,服务企业1621家,支撑完成当年度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申报、审核、赋分、确认、汇总,80%以上扶持政策实现“免申即享”。“产业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应用上线准入评审在线办理功能,截至12月底完成办理31个项目,涉及资金约260亿元。
5.依法包容审慎监管。围绕“市场主体优服年”工作主线,对包括“四新经济”在内的各类市场主体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对剧本娱乐经营场所等新业态新模式坚持监管规范和促进发展并重,出台《网络直播营销合规经营指南》等制度,依法规范塘桥直播电商基地建设。营商环境连续四年名列全省同类城市第一方阵,获评首批全国县域商业“领跑县”、2023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标杆县(市)。
(五)深化企业合规建设,全力打造合规城市
1.完善合规制度体系。推行涉企行政合规全过程指导机制,建立在行政程序中推进企业合规制度,会同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编制《张家港市小企业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指标》《张家港市微型企业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指标》《小微企业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实施方案》等文件,促进企业合规守法经营。
2.出台正向激励措施。率先在省内发布《企业合规激励措施清单(2023版)》,推动建立健全企业事前合规正向激励机制,获评合规优质、良好、达标的试点企业可以享受相应激励措施,激发企业参与合规建设的动力。
3.优化合规指导清单。新修订的《涉企行政合规指导清单(2023版)》涵盖26个重点领域341项合规事项,基本实现重点执法领域合规事项全覆盖。
4.创新信息技术赋能。打造合规护企服务监管平台,利用企业数据资源池,通过数据分析、深度学习等技术形成有效信息,对企业利润大幅下降、诉讼活动大幅增加等异常情况进行预警,实现对“涉案”“事前”合规的实质化监督,辅助评价企业合规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5.广泛开展培训宣传。邀请知名专家学者为企业家授课,针对性提高合规建设能力。通过《人民日报》等媒体广泛宣传企业合规成效,使合规人人有责、合规创造价值的观念深入人心。
(六)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着力维护和谐稳定
1.加强矛调中心建设。6月下旬市矛调中心揭牌运行,整合人民来访接待中心、综治中心、社会调解服务中心、非诉讼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援助中心、12309检察服务中心等机构功能,汇聚信访、司法、公安、法院、检察、住建、人社等多家资源,吸纳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和团队,采取常驻、轮驻、邀驻相结合方式,对各类矛盾纠纷“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一链条解决”,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来访来诉、定分止争“最多跑一地”“只进一扇门”的服务需求。
2.做优做实行政复议。切实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设立行政争议协同化解工作站,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率连续三年超40%。深入开展“行政复议能力提升年”活动,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流程,落实案件集体讨论审议制度,经行政复议的诉讼案件无败诉情形。进一步加强办案团队和办案梯队建设,结合新修订《行政复议法》开展系统性、精准化的业务能力培训,打造职业化、高素质的行政复议队伍。
3.深化人民调解工作。积极创新和深化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制定践行“枫桥经验”深化“非诉服务”十项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全面巩固人民调解基础工作。综合运用12345热线、网格微信群等渠道广泛收集群众诉求,不断完善矛盾纠纷分流引导、研判分析、协调联动、分级处置等制度,积极运用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法律服务、心理服务等方式促进纠纷化解工作高效开展。锦丰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荣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塘桥镇、大新镇、后塍街道打造“夏伯兴”个人调解室、“‘匠’新同行”劳动争议、“三叶草”家事调解等特色调解室,强化争议纠纷源头治理。2023年全市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855次,受理矛盾纠纷40785件,化解40775件。
(七)加强行政检查监督,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1.持续深化执法监督。深入贯彻落实《江苏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完善行政执法监督配套工作制度,制定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对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多个重点执法领域以及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开展专项督查,健全执法案卷评查机制,抽查城市管理、市场监管、农业农村、文化市场等重点执法领域案卷283份,制发行政执法监督建议书15份。完善“两法衔接”中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的移送标准,确保行政机关及时、高效地移送涉嫌犯罪案件。锦丰镇建成苏州市首家乡镇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室,首推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创新公众参与行政执法评议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质效。
2.开展专项法治督察。针对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政诉讼案件“两降一升”等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执法监督员成立专项督察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台账、评查执法案卷、与一线执法人员座谈、现场组织执法考试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三是强化行政应诉能力建设。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联络和情况通报机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出庭应诉率保持100%,“出庭不出声”情况得到明显改善。
三、存在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政府建设体制机制有待加强。部门之间、地区之间依法行政工作存在较大差距,部分区镇(街道)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统筹作用不明显。少数基层区镇(街道)司法所人员配备较为薄弱,法治工作队伍能力和素质与服务保障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要求不相匹配。少数市级部门既无独立法制科室,负责法治工作的人员也缺乏法律专业知识,法治工作队伍专业化有待加强。
(二)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还有待提升。行政执法方式和行政管理法治化水平,不能充分满足当前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部分办案人员执法理念还没有完全摆正,执法管理水平有待提高。少数行政执法人员习惯于老经验、老做法,日常工作中还存在着执法程序瑕疵、法律适用不准确、释法说理不充分等不足,在执法过程中未能很好地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三)行政诉讼案件“两降一升”有待持续推进。2023年行政复议案件数量较上年有所降低,但行政诉讼案件数量基本持平,压降效果有待提升。行政诉讼案件主要集中在公安部门的治安管理处罚、道路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违章处罚、市场监管部门的消费投诉举报、人社部门的工伤认定等领域,个别区镇(街道)存在行政诉讼败诉案件,行政争议化解难度较大。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起来,落实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常态化学习机制,紧扣“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采取集体学习、专题培训等多种形式持续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加强理论研讨、带头宣讲、学习培训,持续深入学习宣传研究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法治政府建设的生动实践。
(二)深化涉企行政合规全过程指导。根据《bet36体育在线_bet36体育投注@:推行涉企行政合规全过程指导工作的意见》(苏委法〔2023〕4号)等文件,以探索推行行政执法“事前预防、事中包容、事后提升”相衔接相统一的涉企行政合规全过程指导机制为抓手,通过编制涉企行政合规指导清单、帮助企业进行合规管理、开展普法宣传、深化“法治体检”等方式,建立系统性、全过程的行政合规服务和指导机制,创新行政执法理念和方式,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增强企业合规管理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三)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不规范等六方面问题,结合实际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通过专项整治,推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特别是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农业农村、城市管理、卫生健康、金融监管等领域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有力有效解决,推动执法理念更新、执法方式优化,推动执法能力和执法保障水平有效提升,执法队伍管理切实加强。
(四)全力做好行政诉讼“两降一升”工作。结合纠错、败诉情况开展类案分析,总结原因和对策,形成有针对性、指导性的改进措施,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强化程序意识,遵循正当程序原则,杜绝因程序遗漏、疏忽大意等问题导致复议纠错、诉讼败诉。强化部门协作、府院联动机制,全面梳理在审复议、诉讼案件,加强复议、诉讼风险研判,通过行政和解、行政自纠等方式妥善做好涉案纠纷的实质性化解,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提质增效。
张家港市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