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港口区域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各村(社区),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现将《凤凰镇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和《凤凰镇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估标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张家港市凤凰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凤凰镇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根据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bet36体育在线_bet36体育投注@:印发〈张家港市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和〈张家港市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估标准〉的通知》(张卫健基层〔2024〕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强化项目组织管理
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在本实施方案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及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严格按照第三版国家规范要求认真组织实施。一要加强项目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视、电子显示屏以及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和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开展项目宣传;积极通过预防接种门诊、老年人健康体检、儿童保健门诊、日常诊疗、签约和上门服务等途径开展重点人群项目宣传;认真落实项目公示制度,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服务对象、咨询监督电话等内容进行公示。二要加强项目培训力度,针对项目工作重点和弱项,制定详实的培训计划,积极组织开展项目培训以及相关临床技能培训。三要加强项目质控管理,制定项目质控方案,建立常态化质控机制,明确质控职责,长期对项目管理、服务过程、服务效果、绩效评价以及服务真实性等进行质量控制,确保项目真实规范。四要加强项目绩效评价,组织开展季度绩效评价,形成绩效评价情况通报,并落实整改销号;执行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区镇交叉互查,区镇互查结果纳入考核,每季度要组织开展一次项目绩效评价,将评价结果进行公示,且评价结果与薪酬分配挂钩。五要提升医防融合能力,以慢病人群(高血压、糖尿病)为切入点,积极探索诊前、诊中、诊后的医防融合综合健康管理模式,打造慢病一体化门诊,提升慢病综合防治效果;对同时患有多种慢病的患者,要创新手段积极推进开展多病共管服务,提高健康管理协同服务、融合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六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充分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哨点”作用,规范开展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落实好国家免疫规划,加强疫苗接种人员培训,提高疫苗接种服务质量,保证适龄儿童及时、全程接种疫苗;做好新冠病毒疫苗目标人群疫苗接种工作,以及分类分级做好重点人群健康管理工作。七要强化“一老一小”健康管理服务,广泛开展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宣传,充分调动村(社区)、家庭的积极性,动员符合条件的老年人积极接受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和中医药健康服务。继续以老年人健康体检为抓手做实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强化老年人健康体检质量控制,做好老年人健康体检报告分析和结果反馈,加强后续有针对性的健康指导、健康咨询、健康管理等服务。开展老年人认知功能初筛服务,对筛查结果异常的老年人,指导其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复查。做实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和0~3岁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强化3岁以下婴幼儿健康养育照护和咨询指导、儿童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儿童超重和肥胖的预防、眼保健和近视防控、口腔保健等健康指导和干预。八要加强项目工作数据管理,高度重视项目工作数据收集、整理以及半年报、年报工作,确保项目工作数据的一致性、规范性、真实性,以及报表上报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二、规范项目资金管理
根据上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管理要求,以常住人口为基数,按照不低于103元/人的标准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列入年度预算,设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收支备查簿,严格按照可列支范围支出专项资金,项目资金不得用于基本建设、设备购置以及与项目工作无关的其他支出;按照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及绩效考核结果,及时足额拨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做到专账管理、专款专用。
三、提升项目实施效果
(一)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在就诊、体检、随访等服务环节发现未建档的常住居民(重点为已参加老年人健康体检、有慢病专项档案的未建档对象、居住半年以上的非户籍居民),在征求居民意愿的基础上采集建档所需的个人基础信息,建立真实、规范的电子健康档案,确保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90%以上;结合老年人健康管理,重点对65岁以上老年人电子健康档案进行核对,主要核查健康档案封面、基本信息表中联系人、联系电话、职业、工作单位、既往史、家族史、生活环境等相关项目的逻辑性和准确性,相关信息与65岁以上老年人体检报告一致;主动在医疗卫生服务中应用和动态更新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动态使用率达50%以上。
(二)健康教育。以提升居民健康素养为重点,普及健康生活方式、常见慢性病、重点传染病、中医药、突发性卫生应急事件的相关知识,积极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引导居民学习和掌握健康知识及必要的健康技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要设置健康教育活动室,配备适合健康教育活动开展的硬件设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设置宣传栏2个、社区卫生服务站设置宣传栏1个,宣传栏版面标注每月更新日期及期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放置立式及台式宣传资料架,每年提供不少于12种内容的印刷资料(包含出生缺陷内容),定期播放音像资料,每年播放音像资料不少于10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结合卫生主题宣传日开展形式多样的公众健康咨询不少于12次,每次活动至少有5名医务人员参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月开展1次健康讲座,社区卫生服务站每两月组织开展1次健康讲座,听课人数平均不少于50人。对慢性病及高危人群,按照健康管理流程及办法,实施个体化健康教育服务。
(三)预防接种。各预防接种单位要以预防接种安全工程建设为抓手,确保预防接种规范、安全、有序开展。继续保持免疫接种高水平,麻疹排除病例发病率在2/10万以上。社区医生每月对辖区内0~6周岁儿童(含流动儿童)开展主动搜索,保证所有居住满2个月的0~6岁儿童建证率达100%,2周岁以下儿童“苏州预防接种”微信公众服务号绑定率不低于95%,当年出生儿童家长学堂参与率不低于80%,及时规范开展查漏补种、强化免疫、群体性接种和应急接种工作。规范开展预防接种证查验及后续疫苗补种。严格掌握禁忌症,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强化免疫接种率、群体性接种率、接种证查验后疫苗补种率及疫苗应急免疫接种率达95%以上,麻疹类疫苗、新生儿乙肝疫苗首针及时接种率达90%以上,每月开展接种率监测报告,及时上报各类报表。认真落实各项预防接种管理制度,预防接种证记录齐全、清晰,并与出入库登记账、客户端接种信息、出入库系统记录一致;强化疫苗管理,做好疫苗接收入库验收、资料收集、出入库记录,项目完整,账物一致;按规定做好冷链设备温度监测;认真落实开诊日巡检、疫苗领取、分发、核对等环节控制措施;制订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应急处置预案,安全接种无差错事故,疑似预防接种反应报告率以接种门诊为单位达0.75‰,发现疑似异常反应后及时报告、调查与处理。各预防接种门诊预防接种人员持有江苏省预防接种上岗证上岗,参加年度培训考核合格,同时须通过上级抽考。
(四)0~6岁儿童健康管理。推进基层儿保门诊规范化建设,按要求保障和完善人员和设施设备配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要及时掌握辖区内新出生儿童数量及分布,正常足月新生儿出院一周内完成首次新生儿家庭访视,高危新生儿首次访视应在得到高危新生儿出院(或家庭分娩)报告后3日内进行,重点做好新生儿(代谢性疾病、听力、先心)等筛查追访。新生儿2次及以上访视率≥95%,高危新生儿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增加访视次数。出生后28~30天规范完成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分别在3、6、8、12、18、24、30、36月龄时规范完成婴幼儿健康管理,为辖区内4~6岁儿童每年提供一次健康管理服务。体检频次和检查内容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做好催检随访和迁入迁出工作。辖区内常住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和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分别保持在95%和98%以上。规范提供0~6岁儿童心理行为发育初筛服务,18月龄时联合应用“修订版孤独症筛查量表(M-CHAT)”筛查儿童发育状况,0~6岁儿童心理行为发育初筛覆盖率≥90%。开展高危新生儿、体弱儿分类分级管理,高危儿、体弱儿规范管理率≥95%,漏筛率<5%;按要求开展0~6岁儿童家庭医生签约工作,签约率≥70%,做好签约儿童随访工作;儿童健康体检时落实《0~6岁儿童眼保健及视力检查服务规范(试行)》,扎实开展儿童眼保健和视力筛查工作,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年覆盖率稳定在98%以上,在园儿童视力档案建档率达95%以上;同时做好辖区内常住儿童口腔保健、儿童死亡和出生缺陷监测等工作。
(五)孕产妇健康管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要认真落实主动搜索制度,通过孕情报送、生育登记和流动人口管理等多个途径及时掌握辖区内孕产妇数量及分布,掌握辖区内待建卡孕妇信息,督促早孕建册及初次产检,早孕建册率达上级要求。做好对超过13周未建册的孕妇回顾性调查工作。按要求开展孕产妇家庭医生签约工作,签约率≥70%。及时发放张家港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免费服务券及孕产妇保健手册,督促孕妇规范进行产前检查。掌握本辖区内高危孕产妇信息,做好辖区内高危孕产妇督促随访工作。孕产妇健康管理率达到上级要求。提供规范产后保健服务以及产后心理筛查,2次以上产后访视率≥95%。开展42天健康检查宣教和督促,检查率≥90%。做好辖区内孕产妇死亡监测工作。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及时规范报送孕情,按《孕前和孕期保健指南》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开展孕期健康管理并做好信息录入,按规范落实孕产妇心理筛查,落实高危孕妇分级管理,按要求及时转诊和落实随访,管理率100%。
(六)老年人健康管理。要按照《2024年度张家港市企业退休人员和非社会化管理65周岁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开展老年人健康管理工作。组织好辖区内65周岁及以上(1959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常住老年居民参加免费健康体检,在14个工作日内完成体检报告的及时发放,并和体检对象做好发放交接记录,有据可查,同时对体检对象进行个性化的健康宣教和指导。承担老年人体检的医疗机构要按照《老年人健康管理技术规范(WS/T 484-2015)》的要求,优化体检流程,规范组织管理,高质量完成老年人健康评估、健康体检和健康指导;要与体检对象开展有效良好的沟通,尽量减少拒检项目,明确拒检的需要体检对象签名并存档备查,确保体检报告规范、完整,体检数据信息化采集有效、准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做好体检组织和质量督查工作,重点对体检项目完整性、健康评价和健康指导的正确性等质量进行抽查,抽查结果与经费拨付和老年人体检机构资格认定挂钩。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包括建立健康档案、接受健康体检和健康指导且健康体检表填写完整)≥80%,健康管理合格率≥95%。
(七)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落实35岁及以上人群就诊测血压制度,对糖尿病高危人群进行空腹血糖筛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管理的慢性病患者总数(指从年初到统计时间点,接受过一次及以上面对面随访的慢性病患者人数)达到上级分配任务数要求。对辖区内确诊的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进行随访,每年免费提供1次较全面的健康体检和至少4次面对面随访(对于高血压患者要按照《中国高血压防治指南》开展分级分层管理),提高随访规范性和准确性。要通过健康沙龙、健康教育、饮食、运动等多种形式对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进行有效干预,提高管理效果。对于每季度初次出现血压、血糖控制不满意或有药物不良反应的患者,调整药物,2周时随访;对于连续2次血压、血糖控制不理想或药物不良反应及并发症难以控制的患者,必须主动建议转诊上级医院,并在2周内随访患者转诊情况。组织开展慢性病患者年度体检工作,要体现“个性化”,针对患者不同的生活方式,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指导,严禁“千篇一律”和“张冠李戴”,确保管理真实性,规范化管理率(每年完成1次较全面的健康体检、至少4次的面对面随访、血压/血糖控制不满意的要转诊)达63%,血压控制率、血糖控制率均达40%以上。
(八)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要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以及《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规范(2018版)》要求,不断丰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工作内涵,扎实开展辖区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发现、诊断、登记报告工作;建立完善患者档案,落实随访管理和分类评估,提供合理用药指导和居家康复指导等服务,做到患者档案和随访记录完整、真实、规范。每季度开展一次督导考核,加强规范管理率、规律服药率、精神分裂症患者规律服药率、面访率、体检率等重点核心考核指标管理。完善由精防人员和基层人员(居/村委会干部、民政专干、民警、助残员、志愿者等)的关爱帮扶小组职责,进一步强化部门协作,开展联合随访,完善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全年无重大肇事肇祸案件发生;深入推进患者服药后安全检测、年度健康体检、关爱帮扶等工作,加强督促不服药患者规律治疗,定期开展精神卫生科普宣传和家属护理教育,积极推动同伴支持项目。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报告患病率达到上级要求,在册患者规范管理率≥96%,在管患者面访率100%(面访率=管理率),服药率≥92%、规律服药率≥89%,精神分裂症患者的服药率≥92%、规律服药率≥89%,体检率≥85%,患者管理服务真实性100%。
(九)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要组织辖区社区卫生服务站将咳嗽咳痰大于2周等可疑肺结核症状者推荐至一级及以上医疗卫生单位就诊,推荐就诊人数(以实际开展胸片检查数为准)达辖区服务人口的2~3‰;对辖区内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患者开展追踪,追踪率达95%以上,追踪到位率达85%以上;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制定结核病登记、报告和转诊制度及工作流程,明确责任科室职责,网报率、转诊率100%;各相关医疗卫生单位在对辖区内的糖尿病患者和老年人开展常规体检时,要开展结核病的主动筛查工作,对发现的可疑肺结核患者及时转诊、开展胸片检查,做到早期发现,肺结核可疑症状者摄片率10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认真组织并实施好辖区内肺结核病人的随访和督导服药工作,医务人员督导治疗率80%以上,患者管理率90%以上,肺结核患者规则服药率90%以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到上级专业机构管理肺结核患者的通知单后,要在72小时内访视患者并做好第一次入户随访记录;对每个肺结核患者强化期每10天访视1次,继续期每月访视1次,做好相关记录,并做好结案评估,确保患者管理服务真实性100%。
(十)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制订和完善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现、登记、报告与管理制度;配备专(兼)职人员,开展宣传培训,按月收集出生、死亡等人口信息;协助开展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排查,收集和提供风险信息,参与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制(修)订;医生应规范填写电子门诊日志、入/出院登记信息、X线检查和实验室检测结果登记本,有阳性检测结果反馈及相应核查记录;通过张家港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开展传染病自动报卡工作,传染病报告率、报告及时率、一致率、报卡完整率和准确率均达100%。对漏报的传染病病例和/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补报。《传染病报告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应至少留存3年。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采取隔离、医学观察等,协助追踪、查找密切接触者和健康危害暴露人员,对集中或居家医学观察者提供必要的基本医疗和预防服务;协助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做好病例追踪、随访;做好医疗卫生单位内现场控制、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垃圾和污水等处理;指导病家落实消毒措施,开展应急接种、预防性服药、应急药品和防护用品分发等。
(十一)卫生计生监督协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齐配足专(兼)职卫生计生监督协管人员,健全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措施,工作有计划、总结,工作记录规范、齐全;并使用协管报告系统上报日常巡查和异常情况等信息。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做好食源性疾病、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职业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等监督协管工作。按要求做好信息收集汇总,及时上报,信息报告率达90%以上。
(十二)中医药健康管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要按照《张家港市“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的有关要求,全面推进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中医阁/中医室)建设,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运用中医药知识开展健康教育,在健康教育印刷、音像资料的种类、数量、宣教栏更新次数以及讲座、咨询活动次数等方面,中医药内容不少于50%,宣传方式≥5种;在慢性病患者、孕产妇、儿童和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健康管理服务中提供3种以上治未病服务,发挥中医药在养身保健、改善临床症状、防止并发症和提高生活质量方面的特色作用。65岁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覆盖率达72%以上和0~3岁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覆盖率达79%以上。65岁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要结合社区卫生服务开展,开展医防融合考核。
(十三)免费提供避孕药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要按照《新划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工作规范(2019年版)》、《bet36体育在线_bet36体育投注@:下发<2020年江苏省基本避孕服务项目药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卫妇幼便函〔2020〕15号)文件要求,落实辖区内免费基本避孕药具发放工作,确保区域基本避孕药具发放机构比例≥90%、药具发放覆盖率≥20%,免费避孕药具发放机管理率100%。结合“3.8妇女节”“5.20”“母乳喂养周”“世界避孕日”等群众性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开展避孕药具免费政策和生殖健康知识的宣传工作。按照基本避孕服务项目管理工作规范要求,做好避孕方法知情选择的咨询服务,指导和帮助已婚育龄人群自主和自愿地选择适宜的避孕方法;对落实避孕药/针和宫内节育器的育龄妇女进行首诊排查登记及系统录入;做好流产后和分娩后42天避孕药具发放及信息登记录入;做好避孕药具不良反应/事件监测上报。做好辖区育龄人群的药具发放及信息登记录入,确保个案真实;对落实避孕药/针或宫内节育器的育龄妇女开展定期随访服务。按照《bet36体育在线_bet36体育投注@:推进落实2021年全省基本避孕药具“四进”工作任务通知》要求,持续推进避孕药具“四进”工作,开展好“青春健康一堂课”。
(十四)健康素养促进行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按照市级健康素养监测和烟草流行监测方案时间节点及时规范完成监测工作,要强化监测工作培训、质量控制,确保监测数据真实有效;围绕重点疾病、重点领域和重点人群,创新工作举措,丰富活动形式,举办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主题活动;积极挖掘和整合资源,加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基地、健康主题公园、健康小屋、健康步道等健康阵地建设,进一步营造健康氛围。
(十五)新划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4项(地方病防治、职业病防治、人禽流感和SARS防控、鼠疫防治、国家卫生应急队伍运维保障、农村妇女“两癌”检查、脱贫地区儿童营养改善、脱贫地区新生儿疾病筛查、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地中海贫血防控、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卫生健康项目监督)工作,由各项工作原管理主体、实施主体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开展,确保服务对象及时获得相应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凤凰镇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估标准
单位: 得分:
一、项目组织管理(20分)
项目 |
评价内容 |
评价标准 |
评价记录 |
得分 |
项目组织管理(20分)
项目组织管理(20分) |
1.制定符合实际的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并加以落实,明确镇村、中心和站任务分工,明确各项目部门和任务清单;制定绩效管理制度和质量控制措施。(2分) |
未制定项目具体实施方案不得分;无镇村、中心和站的任务分工和任务清单扣0.5分;无绩效管理制度和质量控制措施的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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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定期组织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第三版规范、考核指标体系、问题整改等专项培训,活动真实、可信。(1分) |
年内未开展培训扣1分;培训资料(培训计划、通知、签到、课件、照片、小结)不全扣0.5分;活动不真实不得分,以书面记录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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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每季度抽取社区医生1人进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知识和相关临床技能的现场考核。(1分) |
现场考核:考试平均分/80分*1分,平均分≥80分得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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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规范开展项目宣传活动,活动真实、可信;在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场所公示最新版服务项目、内容。(2分) |
未开展项目宣传的扣1分;无项目宣传方案、通知、照片、总结的扣0.5分;缺少慢病患者、老年人、孕产妇、结核病患者等重点人群宣传的扣0.5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未按要求公示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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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对上级部门考核督导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要有整改报告及佐证资料。(2分) |
未落实问题整改的不得分。无整改方案、整改任务分解、整改推进情况、整改佐证材料等每缺一项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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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开展绩效评价,有绩效评价通知、方案和绩效评价标准,要有评价过程资料、评价结果以及依据评价结果分配资金或实施奖惩,评价结果要进行公示,现场核实绩效评价的真实性和质量。(2分) |
未制定绩效评价方案和评价标准的扣0.5分,无评价过程资料的扣0.5分,未有评价结果或评价结果未公示的扣0.5分,未依据评价结果分配资金或实施奖惩的扣0.5分,绩效评价不真实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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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重点人群医防融合举措。(2分) |
推进全科医生制度建设和执行“两升一降”绩效分配,根据医防融合服务模式、服务流程、激励机制、健康教育方式、信息化应用等方面探索创新工作情况以及全科医生参与程度赋分(如开展慢病患者社区管理项目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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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按照项目化管理的要求做好工作台账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汇总;各类报表、材料等资料数据要上报及时、准确。(1分) |
未按照项目化的要求开展相关工作的扣0.5分;各类材料数据上报不及时扣0.25分;各类材料数据有逻辑错误的扣0.2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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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按照项目化管理的要求做好工作台账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汇总;各类报表、材料等资料数据要上报及时、准确。(1分) |
未按照项目化的要求开展相关工作的扣0.5分;各类材料数据上报不及时扣0.25分;各类材料数据有逻辑错误的扣0.2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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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规范开展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落实新冠等疫苗接种;分级分类做好重点人群健康管理;依法设置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1分) |
未规范开展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的扣0.25分;未落实新冠等疫苗接种的扣0.25分;未按照要求分级分类开展重点人群健康管理的扣0.25分;未依法设置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的扣0.2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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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一老一小”健康管理服务,优化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服务流程,加强质量控制,开展老年人健康体检大数据分析;为0~6岁儿童提供规范化、有质量的健康管理服务,提供婴幼儿科学喂养、生长发育、疾病预防、口腔保健等健康指导工作;规范开展0~6岁儿童生长发育监测,对超重和肥胖的儿童纳入儿童营养性疾病管理,指导家长合理喂养和行为矫治,降低儿童超重和肥胖率;规范开展儿童视力检查、眼保健和发育评估等工作。(2分) |
未设置老年人体检服务流程或服务流程不合理的扣0.25分;未开展老年人体检质量控制的扣0.25分;未有上年度辖区老年人健康体检结果分析报告的扣0.5分;未开展婴幼儿科学喂养、生长发育、疾病预防、口腔保健等健康指导的扣0.25分;未规范开展0~6岁儿童生长发育监测工作扣0.25分;未规范开展儿童视力检查、眼保健和发育评估等工作的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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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资金管理(10分)
项目 |
评价内容 |
评价标准 |
评价记录 |
得分 |
项目资金管理(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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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落实人均补助经费标准,人均补助标准不低于市级人均补助标准;落实项目补助经费,补助经费不低于上年度补助水平。(2分) |
低于市级人均补助标准扣1分;高于上年补助水平的得1分,低于上年补助水平,实际得分=本年补助资金/上年度补助资金*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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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财政补助资金及时拨付,按规定及时(市下达文件1个月内)足额向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拨付补助资金;项目资金实际到位情况。(3分) |
本年度配套资金未列入镇财政预算扣0.5分,未及时拨付医疗机构基本公共卫生补助资金扣0.5分;6月30日(含)前,资金到位率达50%,12月31日(含)前,资金到位率达100%,得分=资金到位率×2分,到位率达100%的得2分,到位率<80%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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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专账管理,专款专用,资金使用率与项目工作进度相适应。(5分) |
未制定资金管理办法的扣5分;项目资金未实行专账管理的扣3分;经费支出超出可列支范围的,每项扣0.5分;资金使用与项目工作进度不对等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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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完成效果(100分)
项目 |
评价内容 |
评价标准 |
评价记录 |
得分 |
(一)居民健康档案管理(7分)
(一)居民健康档案管理(7分) |
1.建立健康档案:指完成健康档案封面和个人基本信息表(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其中0~6岁儿童不需要填写个人基本信息表,其基本信息填写在“新生儿家庭访视记录表”上。重点为已参加老年人健康体检、社保体检的未建档对象、有慢病病人专项档案的未建档对象、新迁入的户籍居民、居住半年以上的非户籍居民等开展建档。城乡常住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90%。同时核查电子健康档案的合格性(是否真实、准确)(4分) |
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每下降1%扣0.2分,随机抽查150份健康档案,核实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份档案不真实或不准确扣0.1分;定期对辖区健康档案信息进行自查整改和完善,随机抽查40份不合格或不准确档案查看整改情况,每发现1例未及时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整改,扣0.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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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健康档案维护管理:加强健康档案的管理和使用,由接诊医生及时更新、补充相应记录内容。规范开展档案的迁移和终止管理。以镇为单位,健康档案年度使用率≥50%。健康档案使用率=档案中有动态记录的档案份数/档案总份数×100%,有动态记录的档案是指1年内与患者的医疗记录相关联和(或)有符合对应服务规范要求的相关服务记录的健康档案。重点考核重点人群(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孕产妇、儿童)的档案管理、维护和更新。(3分) |
随机抽查40份健康档案(20份一般人群、6份老年人、4份高血压、4份糖尿病、4份0~6岁儿童、2份孕产妇);得分=抽查的健康档案使用率/50%*3分,抽查的健康档案使用率≥50%,得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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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健康教育(6分)
(二)健康教育(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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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设置健康教育活动室和健康教育宣传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张贴健康教育活动室标识,配备相应硬件设备,设备保持完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宣传栏2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宣传栏1个,宣传栏中心位置距地面1.5~1.6米高,无遮挡,专栏专用,每个宣传栏的面积不少于2平方米,每月定期更换宣传栏内容,标注日期及期数,其中要有一定比例中医药的内容。(2分) |
无标识及硬件设备配置不到位、无法正常使用酌情扣0.2~0.5分;宣传栏设置数量、要求、面积不符合规范要求,扣0.5分;未标注每月更新日期及期数、更换记录中未见远近景照片及一定比例中医药内容酌情扣0.5~1分;台账资料不规范酌情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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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提供健康教育资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配备立式及台式宣传资料架,提供不少于12种内容的印刷资料,其中包含出生缺陷、中医药等内容,做好出入库及发放记录;健康教育处方放在就诊台上由医生针对病种发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配备音像设备,保证运行完好,每年播放音像资料不少于10种,其中要有一定比例的中医药内容,做好播放记录并留存播放照片。(1分) |
无立式及台式宣传资料架,扣0.2分;音像设备未正常运行,扣0.2分;印刷资料出入库记录(音像资料播放记录)有误,扣0.2分;印刷资料及音像资料每少一种,扣0.1分;无健康教育处方,扣0.1分;资料未见一定比例中医药内容,扣0.2分;台账资料不规范酌情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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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服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利用各种健康主题日或针对辖区重点健康问题,开展健康咨询活动并发放宣传资料,每年至少开展12次公众健康咨询活动,其中要有一定比例中医药的内容。每次活动有方案、通知,至少有5名医务人员参与,现场要有宣传资料、有横幅、有展板等宣传工具,活动后要做好记录,包括照片、小结等。全年活动要有计划、有总结、有评价。(1分) |
全年活动无计划、无总结、无评价,扣0.2分;每次活动无方案、通知、照片、小结等支撑材料,扣0.2分;活动现场无横幅、展板、宣传资料等宣传工具,扣0.2分;活动现场参与工作人员数少于5人,扣0.2分;活动开展中未见一定比例中医药内容,扣0.2分;台账资料不规范酌情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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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举办健康知识讲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年开展健康教育讲座不少于12次,社区卫生服务站不少于6次,听课人数平均不少于50人,其中要有一定比例的中医药内容。讲座要覆盖到重点社区、学校、企业等场所,每次讲座要有会标、通知、签到(含联系电话)、照片、讲稿、小结、意见反馈调查(含签名)等支撑材料,全年讲座要有计划、总结、需求评估、效果评估。(1分) |
全年讲座无计划、无总结、无需求评估、无效果评估,扣0.2分;讲座无会标、通知、签到表、照片、讲稿、小结等资料,扣0.2分;讲座听课人数平均少于50人,扣0.2分;未开展讲座意见反馈调查(含签名)扣0.2分;讲座中未见一定比例中医药内容,扣0.1分;讲座未覆盖到重点社区、学校、企业等场所,扣0.1分;台账资料不规范酌情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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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开展个体化健康教育: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对辖区内慢性病及高危人群,按照健康管理流程及办法,提供不少于10人的个体化健康教育服务;每位管理对象年内至少开展4次一对一健康指导服务,包括健康危险因素评估及干预,效果评价等。(1分) |
未按要求开展个体化健康教育服务的扣0.2分;未按要求开展一对一健康指导服务的扣0.2分;未按要求开展健康危险因素评估及干预的扣0.2分;未按要求开展效果评价的扣0.2分;个体化健康教育记录内容不完整的扣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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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预防接种(8分)
(三)预防接种(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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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预防接种管理:(1)新生儿建卡率和6岁以下儿童建卡率达100%。(2)每半年对辖区0~6岁儿童进行全面核查,有相关记录。(2分) |
建卡率低于100%扣0.5分;未定期开展电子整卡及查漏补种工作扣0.5分,无核查记录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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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预防接种:(1)按规定全程接种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95%;麻疹疫苗、新生儿乙肝疫苗首针及时率达90%。(2)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开设(人员资质、制度落实等),做好人员培训,执证上岗,通过上级抽考,强化疫苗管理,做好疫苗出入库记录,项目完整,账物一致,做好冷链设备温度监测。每月开展接种率监测报告,及时上报各类报表。(3)强化免疫、应急免疫接种率和群体性接种率达95%。(4)对重点人群有针对性地进行疫苗接种。(5)2岁以下儿童微信公众号绑定率达95%以上,当年出生儿童家长学堂参与率达80%以上。(6)全年预防接种安全无事故(4分)。 |
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及时接种率每项未达标扣0.1分;强化免疫、应急免疫接种率和群体性接种率低于95%各扣0.5分;未完成重点人群针对性接种任务,每种扣0.5分;无有效上岗证上岗1人扣1分,未通过上级抽考1人扣1分,一项制度未落实扣1分,接种证、出入库账册、客户端接种信息、出入库系统有一项不致扣0.5分;接种证记录不全发现1人次扣0.5分;疫苗出入库记录项目不完整,扣1分,账物不一致,扣1分,未做好冷链设备温度监测,扣1分;发现其他不规范问题酌情扣分;每月开展接种率监测报告,及时上报各类报表;2岁以下儿童微信公众号绑定率未达要求扣0.5分;当年出生儿童家长学堂未达要求扣0.5分;出现接种差错扣1分;出现接种事故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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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1)制定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应急处置预案。(2)发现、报告预防接种中的疑似异常反应率达0.75‰。(2分) |
未制定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应急处置预案扣1分;发现、报告预防接种中的疑似异常反应率未达标扣1分;不能协助专业机构完成现场调查处理扣0.5分;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含疑似)处理不力的,本项不得分;因处置不力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视情倒扣1~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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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0~6岁儿童健康管理(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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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新生儿家庭访视:(1)对新生儿开展家庭访视2次及以上,访视率≥95%。(2)开展新生儿体格检查,并进行喂养、发育、防病、预防伤害和口腔保健指导,发现异常及时转诊。(1分) |
新生儿访视时间、次数和访视内容不符合要求扣0.2分;每例表卡空漏错>3项扣0.2分;2次访视率低于95%扣0.5分,低于90%不得分;发现异常符合转诊条件未及时转诊不得分;不真实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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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1)掌握辖区内新生儿和儿童数量及分布,为满月新生儿及儿童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及电子档案,建册率100%。(2)为满月新生儿开展健康体检和健康指导和首次眼病筛查。(1分) |
未掌握儿童数量及分布情况扣0.2分;未按要求体检、眼病筛查和指导扣0.2分;每例表卡空漏错>3项扣0.2分;儿童建册率低于100%扣0.5分,低于98%不得分;满月未建册儿童无随访扣0.5分;不真实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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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婴幼儿及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1)掌握辖区内0~6岁儿童数量和分布,并按月龄规范开展健康管理,定期随访及时迁入迁出,辖区内0~3岁儿童系统管理率≥95%,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98%。(2)按月龄给予阶段性眼病和屈光筛查,儿童血常规(或血红蛋白)检测、阶段性听力筛查、儿童孤独症筛查等,筛查频次和内容符合要求,0~6岁儿童心理行为发育初筛覆盖率≥90%。(3)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98%,其中学龄前儿童视力健康电子档案建档率≥95%。(4)规范体弱儿、高危新生儿的筛查管理,高危新生儿和体弱儿规范管理率≥95%,漏筛率<5%。(4)开展辖区内儿童死亡和出生缺陷监测。(6分) |
服务频次和内容不符合要求扣0.2分;随访或催检不到位每例扣0.5分;0~3岁儿童健康管理率<95%扣0.5分;未按时转诊屈光筛查每例扣0.1分,0~6岁儿童心理行为发育初筛覆盖率<90%扣0.5分;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98%扣0.5分;学龄前儿童视力健康电子档案建档率<95%扣0.5分,健康档案每例不真实扣1分,该项总分扣完为止;体弱儿与高危儿未分类分级管理每例扣0.1分,规范管理率低于95%扣0.5分,漏筛率≥5%扣0.5分;儿童死亡或出生缺陷监测漏报每例扣0.2分;抽查管理记录每份档案空漏错>3项扣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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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孕产妇健康管理(8分)
(五)孕产妇健康管理(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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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孕早期健康管理:(1)掌握辖区内孕产妇数量及分布,建立育龄妇女、待孕妇女、孕产妇等台账资料,掌握辖区内待建卡孕妇,录入系统信息,发放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免费服务券及孕产妇保健手册,并督促早孕建册,早孕建册率达上级要求。(2)询问病史,开展一般体检、妇科检查、辅助检查和卫生、心理和营养等保健指导。(3)规范落实孕产妇心理筛查。(4)落实高危孕妇筛查和分级管理,按要求及时转诊,并在2周内随访,高危筛查率、管理率100%。按要求开展孕产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签约率达70%。(2分) |
未掌握育龄妇女、待孕妇女、孕产妇数量及分布情况扣0.5分;早孕建册率未达上级要求,每降低1%扣0.5分。高危孕妇追踪随访不到位每例扣0.1分;孕产妇家庭医生签约率不达标扣0.5分,抽查一例随访工作不到位扣0.1分。医疗机构发生孕情报送漏报每例扣0.1分,早孕建册宣教不到位每例扣0.1分;早孕建册不规范和指导不到位每例扣0.2分;孕产妇心理筛查、高危筛查、管理或转诊不规范每例扣0.1分,并可视情况倒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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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孕中期健康管理:(1)定期进行孕期保健,孕中期保健次数不少于2次,对孕妇的健康状况和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进行评估和指导。(2)对每个孕妇进行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的宣传告知,产前筛查率≥98%。(3)规范落实孕中期心理筛查。(4)落实高危孕妇筛查和分级管理,按要求及时转诊,并在2周内随访,高危管理率100%。(1分) |
社区催检、高危孕妇追踪随访不到位每例扣0.1分;未及时迁入迁出每例扣0.1分;医疗机构孕期检查不规范每例扣0.1分,随访或催检不到位每例扣0.1分;产前筛查率低于98%扣0.2分;孕产妇心理筛查、高危筛查、管理或转诊不规范每例扣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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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孕晚期健康管理:(1)定期进行孕期保健,孕晚期检查次数不少于2次。对孕妇的健康状况和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进行评估和指导(孕产妇自我监护方法、自然分娩、母乳喂养及孕期并发症与合并症防治等)。(2)规范落实孕晚期心理筛查。(3)落实高危孕妇筛查和分级管理,按要求及时转诊,并在2周内随访,高危管理率100%。(4)辖区内所有孕产妇在孕期和产时无可避免孕产妇死亡和可避免围产儿死亡发生。(5)开展孕产妇死亡、围产儿死亡和出生缺陷监测。(3分) |
社区催检、高危孕妇追踪随访不到位每例扣0.1分;未及时迁入迁出每例扣0.1分;未规范开展孕产妇死亡监测扣0.5分,死亡漏报每例扣0.5分;医疗结构孕期检查不规范每例扣0.1分,随访或催检不到位每例扣0.1分;孕产妇心理筛查、高危筛查、管理或转诊不规范每例扣0.2分;发生可避免孕产妇死亡每例扣3分,发生可避免围产儿死亡每例扣2分,并可视情况倒扣分,孕产妇保健总分值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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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产后访视:(1)对产妇开展家庭产后访视2次及以上,访视率达95%。(2)询问、检查,了解产妇产后恢复情况,按规范开展产后心理筛查,对产后常见问题和产褥期保健进行指导,发现异常及时转诊;访视信息录入及时规范。(1分) |
访视次数和质量不符合要求各扣0.5分;2次访视率低于95%扣0.5分,低于90%不得分,孕产妇心理筛查不规范每例扣0.2分,信息录入不规范每例扣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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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产后42天健康检查:(1)开展产妇产后健康体检,了解产后恢复情况并对产后常见问题进行指导,规范落实产后42天心理筛查,异常产妇及时转诊,产后42天检查率达90%。(2)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和咨询,提供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知晓率≥95%。(1分) |
未开展宣教或宣教不到位扣0.5分;孕产妇心理筛查不规范每例扣0.2分,检查率低于90%扣0.5分,低于85%不得分;知晓率低于95%扣0.5分,低于90%不得分;产后检查不规范每例扣0.1分,未规范开展避孕指导每例扣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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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老年人健康管理(8分) |
19~22.开展老年人健康管理:对辖区65岁以上常住老年居民开展健康管理,包括建立电子健康档案、开展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健康体检、健康指导,且健康体检表填写完整,健康管理率≥80%。核实老年人健康管理合格率: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数据真实、准确,体检报告符合规范,老年人健康管理合格率≥95%。及时性:完成老年人健康体检后,体检报告发放和指导的时间天数≤14个工作日,做好发放交接记录,同时对体检对象进行个性化的健康宣教和指导。(8分) |
健康管理率得分=老年人健康管理率/80%*3分;老年人健康管理率≥80%的,得3分。随机抽查各体检机构40份老年人健康体检报告,核查体检真实性以及报告质量和规范性,得分=老年人健康管理合格率/95%*3分,老年人健康管理合格率≥95%的,得3分;有1例不真实的(实验室辅助检查无相关记录一票否决),扣0.2分,扣完为止;发现拒检项目但无体检对象签字确认的,有1例扣0.1分;要定期对辖区老年人健康管理信息进行自查整改和完善,随机抽查健康体检表查看整改进度,发现1例体检表未及时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整改,扣0.1分,扣完为止;报告发放周期超过14个工作日,视情况扣0.1~0.5分;体检报告发放至体检对象无交接记录的,扣0.2分;未开展对体检对象进行个性化的健康宣教和指导的扣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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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16分)
(七)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14分) |
23.高血压患者筛查及健康管理:开展血压筛查,筛查人数达到辖区户籍总人口的1.2%,新病人发现率达4%。(1分) |
筛查率每下降0.1%扣0.1分,新病人发现率每下降0.1%扣0.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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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率:对辖区内原发性高血压患者开展健康管理,健康管理率达100%(健康管理率=辖区内已管理高血压患者数/分配任务数)。辖区内已管理的高血压患者人数是指从年初到统计时间点,接受过一次及以上面对面随访的高血压患者人数。(2分) |
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率达100%(即完成高血压患者最低分配任务数)得2分,未达100%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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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对原发性高血压患者,要按照《中国高血压防治指南》开展分级分层管理,对于每季度初次出现血压控制不满意或有药物不良反应的患者,调整药物,2周时随访,对连续2次血压控制不满意的患者建议转诊,每年进行1次较全面的健康检查,规范化管理率达63%及以上,血压控制率达40%。核实高血压患者管理服务的真实性。(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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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电话抽查40份高血压患者档案,进行真实性与规范性核查,发现1例不真实扣0.1分,规范化管理率考核得分=(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63%*4分)-(不真实档案数*0.1分);抽查的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63%,得4分-(不真实档案数*0.1分);发现1例高血压患者未开展分级分层管理,扣0.1分;要定期对辖区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信息进行自查整改和完善,随机抽查40份高血压患者随访表/体检表查看整改情况,发现1例未及时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整改,扣0.1分,扣完为止;血压控制率考核得分=抽查的患者血压控制率/40%*1分,抽查的患者血压控制率≥40%,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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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糖尿病患者筛查及健康管理:开展血糖筛查,筛查人数达辖区户籍总人口的1.2%,新病人发现率达1%。(1分) |
筛查率每下降0.1%扣0.1分,新病人发现率每下降0.1%扣0.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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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率:对辖区内2型糖尿病患者开展健康管理,健康管理率达100%(健康管理率=辖区内已管理糖尿病患者数/分配任务数)。辖区内已管理的2型糖尿病患者人数是指从年初到统计时间点,接受过一次及以上面对面随访的2型糖尿病患者人数。(2分) |
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率达100%(即完成糖尿病患者最低分配任务数)得2分,未达100%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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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对确诊的2型糖尿病患者,每年提供4次免费空腹血糖检测,至少进行4次面对面随访,对于每季度初次出现血糖控制不满意或有药物不良反应的患者,调整药物,2周时随访,对连续2次血糖控制不满意的患者建议转诊,每年进行1次较全面的健康检查,规范化管理率达63%及以上,血糖控制率达40%以上。核实2型糖尿病患者管理服务的真实性。(5分) |
随机电话抽查40份糖尿病患者档案,进行真实性与规范性核查,发现1例不真实扣0.1分,规范化管理率考核得分=(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63%*4分)-(不真实档案数*0.1分);抽查的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63%,得4分-(不真实档案数*0.1分);要定期对辖区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信息进行自查整改和完善,随机抽查40份糖尿病患者随访表/体检表查看整改情况,发现1例未及时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整改,扣0.1分,扣完为止;血糖控制率考核得分=抽查的患者血糖控制率/40%*1分;抽查的患者血糖控制率≥40%,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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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8分) |
29.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1)辖区常住人口严重精神障碍报告患病率达到上级要求。(2)加强重点核心考核指标管理,规范管理率≥96%,服药率≥92%,规律服药率≥89%,精神分裂症患者服药率≥92%,规律服药率≥89%。(3)每季度开展一次督导考核,提高管理质量确保健康档案完整、真实、规范。(5分) |
查看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系统、患者管理记录和健康管理档案:(1)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报告患病率未达到上级要求,扣0.3分,每降低0.5‰,扣0.6分。(2)规范管理率未达标扣0.5分,每降低2%扣1分;规律服药率、精神分裂症规律服药率不达标各扣0.3分,每降低5%扣0.6分;服药率、精神分裂症服药率不达标各扣0.2分,每降低5%扣0.4分。(3)每季度未开展督导考核扣0.2分,发现未按要求建档、档案不完整、不真实、不规范的酌情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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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随访评估和分类干预:(1)按要求对居家管理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随访评估和分类干预,每年至少随访4次,确保4次随访均为面访,在管患者面访率100%(面访率=管理率)。(2)服药患者的随访记录中可查到每季度至少一次的化验检查记录,对指标不正常者有指导意见及复查记录。(3)定期开展精神卫生科普宣传,组织家属护理教育,教育率达90%以上,配合民政部门开展居家患者社区康复,推动同伴支持项目。(4)做好重点病人联合随访和信息交换工作,完善关爱帮扶小组职责,定期开展关爱帮扶活动,每季度不少于一次。(2分) |
查看资料、网络抽查及现场电话核查:(1)未按要求进行随访评估和分类干预的,每少一次扣0.1分,面访率不达标扣0.1分,每降低3%扣0.2分。(2)服药患者的随访记录中无化验检查记录的,发现一例扣0.1分。(3)未积极开展精神卫生科普宣传、未配合开展社区康复和家属护理教育的,酌情扣分。(4)未按要求开展联合随访、信息交换及关爱帮扶小组活动,每发现一例扣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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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健康体检:(1)体检率≥85%,体检项目包括一般体格检查、血压、体重、血常规(含白细胞分类)、转氨酶、血糖、心电图。(2)如果是因患者或患者家属不同意体检而没有体检记录的,需在患者健康体检表上注明原因。(1分) |
查看资料与实地抽查:(1)未开展体检不得分,体检率每下降5%扣0.2分。(2)如果患者或患者家属不同意体检,且未在健康体检表上注明原因的,发现一例扣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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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7分) |
32.筛查及推介转诊:(1)制定结核病登记、报告和转诊制度及工作流程。(2)肺结核可疑症状者推荐就诊人数达辖区服务人口的2~3‰。(3)病人报告率100%、转诊率100%、追踪率95%、追踪到位率85%。(4)开展糖尿病患者和65岁以上老人常规体检主动筛查肺结核工作,发现的可疑肺结核患者摄片率达100%。(2分) |
制度不全扣1分;肺结核可疑症状者推荐人数未达辖区服务人口的2~3‰扣0.5分(以实际拍片人数为准),抽查2个社区卫生服务站,1个站未达标扣0.1分,不真实扣0.5分;辖区内医疗机构病人报告率、转诊率以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追踪率、追踪到位率不达标分别扣0.2分;糖尿病患者和65岁以上的老人常规体检中发现的可疑肺结核患者摄片率不达标扣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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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第一次入户随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接到上级专业机构管理肺结核患者的通知单后,要在72小时内访视患者。(0.5分) |
每例肺结核患者均有第一次入户随访记录表且记录内容完整得0.5分,少一例或记录内容不完整每例扣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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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督导服药和随访管理。患者随访管理:(1)医务人员督导治疗率达80%。(2)强化期每10天随访1次,继续期每月随访1次,患者管理率达90%以上。(3)肺结核患者规则服药率达90%以上。(4分) |
医务人员督导治疗率<80%扣1分;肺结核患者管理率得分=肺结核患者管理率/90%×1分,肺结核患者管理率≥90%,得1分;肺结核患者规则服药率得分=肺结核患者规则服药率/90%*1分,肺结核患者规则服药率≥90%,得1分;电话核查5例患者随访情况,随访每少一次扣0.2分,随访记录不真实此项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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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结案评估:患者停止抗结核治疗后,要对其进行结案评估。(0.5分) |
每例肺结核患者均有结案评估且记录内容完整得0.5分,少一例或记录内容不完整每例扣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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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6分)
(十)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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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风险管理:(1)制订、完善发现、登记、报告和管理制度。(2)配备专(兼)职人员。(3)定期开展培训。(4)规范开设肠道门诊、动物咬伤门诊。(2分) |
抽查相关制度、预案不全分别扣0.1分;未配备人员扣0.2分;培训、演练未开展分别扣0.2分;检查肠道门诊、动物咬伤门诊开设不规范每项扣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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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发现和登记:(1)规范填写电子门诊日志、入/出院登记信息、X线检查和实验室检测结果登记本。(2)有阳性检测结果反馈及相应核查记录。(1分) |
登记、记录、填写不规范每项扣0.2分;无阳性检测结果反馈扣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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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相关信息报告:传染病报告率、报告及时率、一致率、报卡完整率和准确率均达100%。(2分) |
抽查发现报告不及时、出现漏报分别扣1分,未规范开展漏报自查酌情扣分;辖区疫情报告单位月网络登录率不达100%扣0.5分;传染病报卡一致率、完整率、准确率每降5%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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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事件处理:(1)制定病人医疗救治与管理的有关工作制度、预案、技术方案和工作流程。(2)《传染病报告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应至少保留3年(3)规范做好传染病疫情防控 (1分) |
无制度、预案、技术方案和工作流程等相关资料分别扣0.1分;资料保管不善扣0.1分;未规范做好疫情防控措施每起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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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卫生计生监督协管(4分) |
40.食源性疾病及相关信息报告:发现或怀疑有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及时报告。(0.5分) |
报告、协助调查有记录,视情赋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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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每季度开展农村集中式供水、城市二次供水和学校供水巡查。(1分) |
巡查有记录,对发现的问题有跟踪,视情赋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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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学校卫生服务:学校传染病防控开展巡访、健康教育、校医(保健老师)业务培训每年各2次;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报告。(1分) |
工作开展资料不齐全或发生突发传染病、爆发疫情等不及时报告的酌情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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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44.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和计划生育信息报告:每月开展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巡访;责任区内对被查处的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点进行监测,定期报告情况;每季度对辖区内计划生育机构计划生育工作开展巡查,每月对辖区内计划生育相关活动(再生育审批、违法生育)巡访;发现信息及时报告;职业卫生:巡查辖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情况,及时报告发现的问题隐患,协助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和查处违法行为。(1.5分) |
每月未巡访、非法行医信息和非法采供血报告率低于90%、监测率低于100%、发生迟报或漏报的酌情扣分;再生育审批、违法生育报告率低于100%,酌情扣分;职业卫生巡查、网上报告、协助调查无记录,酌情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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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中医药健康管理(5分) |
45.开展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每年为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1次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药健康指导,覆盖率达72%以上。(2分) |
得分=实际覆盖率/72%*2分,超额完成按2分计,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不真实倒扣分,发现1例不真实扣0.2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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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开展儿童中医调养,在儿童6、12、18、24、30、36月龄时对儿童家长进行儿童中医药健康指导,包括向家长提供儿童中医饮食调养、起居活动指导,在儿童6、12月龄给家长传授摩腹和捏脊方法,在18、24月龄传授按揉迎香穴、足三里穴的方法,在30、36月龄传授按揉四神聪穴的方法,覆盖率达79%以上。(3分) |
得分=实际覆盖率/79%*3分,超额完成按3分计,0~36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不真实倒扣分,发现1例不真实扣0.2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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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免费提供避孕药具(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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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区域基本避孕药具发放机构比例≥90%、药具发放覆盖率≥20%;仓储设施符合药具存储需求,账物一致且无过期、变质药具;每季度至少一次对村级督查和村药管员例会。(2分) |
区域基本避孕药具发放机构比例低于90%、药具发放覆盖率低于20%的,各扣0.5分;避孕药具仓储设施不能满足存放要求扣0.5分;账物不一致扣0.2分;存在过期、变质药具扣0.3分;督查次数不达标扣0.3分;例会资料不全扣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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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按要求科学合理编制免费避孕药具需求计划,逐级审核汇总;药具需求计划制定规范,按要求归档;领用药具人员花名册规范、真实;药具发放网点布局合理,管理到位。(2分) |
无编制需求计划表扣0.5分;未按要求归档的扣0.5分;电话核查领用药具人员个案情况不真实,每例扣0.2分;抽查药具发放网点(含发放机点位),不能正常发放每个扣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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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健康素养促进行动(5分) |
49.健康素养监测和烟草流行监测,按照市级监测方案时间节点及时完成监测工作,要强化监测工作培训、质量控制,确保监测数据真实有效。(2分) |
未按时开展和完成监测工作、监测工作不规范酌情扣0.5~1分,监测人员未参加工作培训扣0.2~0.5分,质控不严导致监测数据有问题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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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健康促进主题活动,围绕重点疾病、重点领域和重点人群,创新工作举措,丰富活动形式,承办一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主题活动或参与一项科研项目。(1.5分) |
未承办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主题活动、未参与一项科研项目,或开展不到位,酌情扣1~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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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开展健康阵地建设,建设一个及以上健康促进基地、健康主题公园、健康小屋或健康步道等健康阵地。(1.5分) |
未开展健康阵地建设扣1分,阵地特色不明显酌情扣0.5~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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