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局、室,张家港经开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各办事处、街道,各村、社区:
《经开区(杨舍镇)餐饮场所“瓶改管、瓶改电”集中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党工委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2023年3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经开区(杨舍镇)餐饮场所“瓶改管、瓶改电”集中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苏州市bet36体育在线_bet36体育投注@:城镇燃气安全工作的相关意见,进一步降低区镇餐饮场所瓶装液化气使用安全风险,切实保障城市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市政府办公室bet36体育在线_bet36体育投注@:印发<张家港市餐饮场所“瓶改管、瓶改电”集中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张政办〔2022〕131号)文件精神,结合区镇实际,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主要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bet36体育在线_bet36体育投注@: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上级bet36体育在线_bet36体育投注@: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坚持“应改尽改、能改则改、多种能源”的原则,建立“政府主导、属地负责、部门助促、联动共推”工作机制,即日起有序推进区镇餐饮场所实施“瓶改管、瓶改电”改造工作,有效提升餐饮场所本质安全水平。
二、实施条件
(一)实施“瓶改管”的餐饮场所必须具备条件
1.经营主体依法取得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
2.餐饮场所原则上处于天然气管网覆盖100米范围;
3.用气场所符合管道天然气商业配套安装的基本要求(附件1)。
(二)实施“瓶改电”的餐饮场所必须具备条件
1.经营主体依法取得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
2.餐饮场所不符合燃气使用安全条件或自愿实施“瓶改电”。
三、推进时序
(一)动员准备阶段(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各办事处(街道)迅速组织推进,抓好三项工作:一是配合完成相关市政管线路由选址报批手续的办理,选址方案由管道燃气企业提供;二是完成辖区内餐饮场所的全覆盖上门宣传动员,重点宣传使用管道气和电能的安全性和经济性,以及本次集中改造阶段性补贴政策,着力调动餐饮商户改造积极性,提高改造率;三是对同意改造的餐饮商户,督促管道燃气公司和供电公司迅速组织勘察设计、制定施工方案、签订改造协议、准备工程材料等工作。走访动员过程中,发现无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的餐饮经营主体,抄送相关执法部门处置。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3年4月1日至9月30日)。上一阶段已完成改造协议签订的餐饮商户,督促管道燃气公司、供电公司立即组织施工,及时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相关问题;未达成改造意愿的餐饮商户,应加大宣传引导力度,鼓励“能改则该”,提升安全水平;加大对使用瓶装液化气餐饮商户的监督管理力度,保障生产安全。督促管道燃气公司要加快市政管网建设,织密主城区、中心镇区、工业集中区和居民小区管网;督促供电公司要尽快完成 “瓶改电”工程外部线路改造工作。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3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进一步巩固餐饮场所“瓶改管、瓶改电”工作成效,对未完成全年改造目标任务的办事处(街道)挂牌督办。完善餐饮场所安全管理工作职责,固化规章制度,建立属地各办事处(街道)定期检查、区镇部门联合抽查、网格化巡查等长效管理机制,常态落实好安全用气宣传和警示教育。
四、目标区域及数量
目标区域:塘市办事处、乘航办事处、东莱办事处、泗港办事处、晨阳办事处、城东街道、城南街道、城西街道、城北街道;
数量:区镇瓶装气餐饮商户1295户;“瓶改管、瓶改电”总目标任务数1166户,其中“瓶改管”任务数869户;“瓶改电”任务数297户(具体区镇任务分解表见附件2)。
五、重点工作任务及职责分工
为扎实推进区镇餐饮场所“瓶改管、瓶改电”集中改造工作,区镇成立餐饮场所“瓶改管、瓶改电”集中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附件6),各部门按职能分工和属地管辖范围,职责分工如下:
区镇餐饮场所“瓶改管、瓶改电”集中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区镇餐饮场所“瓶改管、瓶改电”专项行动,做好进度统计、信息上报、督办通报;督促办事处(街道)、相关部门全力推进集中改造工作的实施。
建设局:协调指导餐饮场所“瓶改管”工作;建设局对所管辖范围内“瓶改管”建设项目施工涉及的市政设施、绿化开挖提供支持,对市政设施补偿给予政策减免,负责对“瓶改管、瓶改电”项目管线规划审批、商品林开挖审批提供支持;对所管辖范围内的“瓶改管、瓶改电”建设项目施工涉及的绿化(林业)开挖补偿提供政策支持;
发改局:督促指导餐饮场所“瓶改电”工作;会同财资局对各办事处(街道)上报的补贴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审计等;牵头做好资金绩效评价。
安环局:配合构建多元共治、齐抓共管的燃气安全管理长效工作机制;配合有关部门做细、做实、做强应急预警管理工作,配合区镇行业主管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工作,切实发挥防范和化解事故风险作用。
财资局:配合落实餐饮场所“瓶改电”奖补资金管理、审核、拨付。
政法办(消防安全专项机制办):加大对辖区内餐饮场所的检查、宣传力度,督促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负责“瓶改管、瓶改电”推进中相关违法阻扰事件的及时处理,做好施工涉及的交通组织保障;加强餐饮场所的日常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开展针对性消防宣传,坚决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协助开展小餐饮场所瓶装燃气使用安全整治工作,发现存在违规用气的,及时督促整改并抄送相关部门介入执法、消除隐患。
综合执法局:对部分行政处罚权力下放的事项按照职责依法查处餐饮经营主体未领取营业执照、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等违法违规行为,协助配合各办事处(街道)加大“黑气”打击力度。
各办事处(街道):负责做好辖区内餐饮场所“瓶改管、瓶改电”具体工作的组织推进,及时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的相关问题,上报工作进度;负责配合天然气管网规划选址、道路开挖手续办理及负责施工道路修复、绿化补偿和余土清运等工作和相关费用的列支;强化辖区餐饮场所安全监管,加大“黑气”整治力度。
管道燃气公司:建立相应的“瓶改管”推进工作专班,配足施工建设队伍,全面推进合同签订、方案设计、进场施工和验收通气等各项工作;严格按照建设标准和设计规范完成管网建设,区域性设计方案与各区镇、街道充分沟通并形成一致后施工;对具备入户施工、点火通气的,及时施工接户到位,若遇施工难度大、用户不配合等情况,第一时间报各区镇、街道协调处理;加强施工进度管理,保障安全文明施工及工程质量。
瓶装燃气公司:负责做好餐饮商户退款销户工作,落实主体责任,规范送气行为,对存在较大用气安全风险的餐饮场所按规定停止供气。
六、建设费用及补贴标准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瓶改管、瓶改电”工作,对2023年2月1日至10月30日期间完成改造的原瓶装液化气餐饮商户实行阶段性补贴政策(以改造验收日期为准),相关费用补贴明确如下:
(一)“瓶改管”集中改造
1.户外市政管网建设费用。由管道燃气公司承担。
2.户内“瓶改管”建设费用及补贴政策。“瓶改管”户内建设费用,包含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的材料和安装费用,按照最大设计流量6Nm3/h、10Nm3/h、16Nm3/h、25Nm3/h,收费标准分别不高于12000元、18000元、26000元、32000元。“瓶改管”改造户内建设费用由商户承担,按照标准费用的50%进行补贴,由管道燃气公司收取户内建设费用时直接减免。
(二)“瓶改电”集中改造
1.户外电网增扩容费用。对于单个用户(以供电公司开户名为准)报装容量200千伏安及以下“瓶改电”改造扩增容项目全面实行“三零”(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服务。
2.户内“瓶改电”建设费用及补贴政策。户内“瓶改电”改造建设费用由餐饮商户承担,根据自行购置电热炊具的电功率数,按300元/KW的标准补贴,补贴上限为10000元。补贴资金由市镇两级财政分别承担50%。市级财政补贴实行总额控制,总金额不超过400万元,根据市级任务清单比例,区镇也一并实行补贴总额控制,总金额不超过120万元。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办事处(街道)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瓶改管、瓶改电”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切实把集中改造作为当前提升燃气本质安全的关键举措,摆上重要工作位置。明确各办事处(街道)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建立落实到岗、明确到人的工作责任制,按照时限进度,挂图作战,定期对表销号,确保专项行动扎实有序开展。
(二)加强联动合力。各办事处(街道)和供电公司、燃气公司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密切沟通配合,强化工作合力,建立定期工作会商、进度通报等制度,提高办事效率。建设局、发改局分别作为“瓶改管、瓶改电”的主要督促指导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的疑难问题。各成员单位对照各部门监管执法职能,督促餐饮商户积极配合实施,做到相互支持、共同推进。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办事处(街道)要加强餐饮商户“瓶改管、瓶改电”的宣传工作,从安全性、经济性、补贴政策等方面多重对比,切实体现餐饮场所“瓶改管、瓶改电”的重要性、优越性;对于“瓶改管、瓶改电”抵触情绪较大的餐饮商户,应组织成立专门的攻坚小组,专人跟踪,逐户研判、制定措施,保障区镇餐饮场所“瓶改管、瓶改电”顺利完成既定工作目标。
(四)加强工作督导。区镇工作专班要动态掌握“瓶改管、瓶改电”工作的实施进展情况,加强督查指导和组织执法检查,将“瓶改管、瓶改电”工作纳入各办事处(街道)绩效考核和安全生产考核重要内容,确保“瓶改管、瓶改电”工作落地见效。各办事处(街道)按照周报制度填写“瓶改管、瓶改电”工作进度汇总表(附件3)、“瓶改管”“瓶改电”工作进度明细表(附件4、5),于每周二下午4点前报送至区镇工作专班。联系人:章劼,联系电话:15151580088。
附件:1.管道天然气商业配套安装基本要求
2.经开区(杨舍镇)餐饮场所“瓶改管、瓶改电”任务的汇总表
3.经开区(杨舍镇)餐饮场所“瓶改管、瓶改电”工作的进度汇总
4.经开区(杨舍镇)餐饮场所“瓶改管”工作进度明细表
5.经开区(杨舍镇)餐饮场所“瓶改电”工作进度明细表
6.区镇餐饮场所“瓶改管、瓶改电”集中改造的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名单
附件1
管道天然气商业配套安装基本要求
1.厨房内应有直接通向室外的窗户,且窗户的面积大于或等于厨房面积的1/10且不得小于0.6平方米,厨房内净高不得小于2.5米。如只有民用灶具厨房内净高不得小于2.2米。
2.厨房不得设置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当厨房室内地坪标高低于室外地坪标高的距离达到或超过厨房室内层高的1/3时,则厨房视为半地下室的范畴。
3.燃气表安装墙面应当为坚固的实体墙,安装位置充裕,与室外其他管线及设备有足够的安全间距。
4.商业燃具或用气设备应自正规生产单位采购,产品铭牌上应注明燃气类别(12T)、额定热负荷、额定压力等信息,相关设备符合《燃气燃烧器具安全技术条件》GB16914技术要求,其中商业燃具应设置熄火保护装置。
燃气表与电气设施之间最小水平净距(cm)
名 称 |
与燃气表 最小水平净距 |
电压小于1000V的裸露电线 |
100 |
配电盘、配电箱或电表 |
50 |
电源插座、电源开关 |
20 |
金属烟囱 |
80 |
砖砌烟囱 |
60 |
炒菜灶、大锅灶、蒸箱和烤炉等燃气灶具灶边 |
80 |
沸水器及热水锅炉 |
150 |
说明:当燃气表与燃具和设备的水平净距无法满足上述要求时,加隔热板后水平净距可适当缩小。 |
备注:在符合上述基本要求的基础上,由管道燃气企业工作人员实地踏勘后确定能否配套。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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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杨舍镇)餐饮场所“瓶改管、瓶改电”任务分解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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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办事处(街道) |
瓶装气餐饮商户 |
瓶改管任务数 |
瓶改电任务数 |
目标完成数 |
备注 |
1 |
塘市办事处 |
294 |
133 |
132 |
265 |
|
2 |
泗港办事处 |
67 |
30 |
30 |
60 |
|
3 |
东莱办事处 |
179 |
81 |
80 |
161 |
|
4 |
乘航办事处 |
95 |
43 |
43 |
86 |
|
5 |
晨阳办事处 |
28 |
13 |
12 |
25 |
|
6 |
城东街道 |
117 |
105 |
0 |
105 |
|
7 |
城南街道 |
62 |
56 |
0 |
56 |
|
8 |
城西街道 |
232 |
209 |
0 |
209 |
|
9 |
城北街道 |
221 |
199 |
0 |
199 |
|
合计 |
1295 |
869 |
297 |
11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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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经开区(杨舍镇)餐饮场所“瓶改管、瓶改电”工作进度汇总表
填报办事处(街道): 填报日期:
餐饮场所“瓶改管”汇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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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改造数 |
宣传动员数 |
“瓶改管”签约户数 |
“瓶改管”施工户数 |
“瓶改管”通气户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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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场所“瓶改电”汇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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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改造数 |
宣传动员数 |
“瓶改电”签约户数 |
“瓶改电”施工户数 |
“瓶改电”通电户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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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 分管负责人:
附件4
经开区(杨舍镇)餐饮场所“瓶改管”工作进度明细表
填报办事处(街道): 填报日期:
序号 |
餐饮名称 |
地址 |
宣传动员时间 |
“瓶改管” 签约时间 |
“瓶改管”施工时间 |
“瓶改管”通气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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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 分管负责人:
附件5
经开区(杨舍镇)餐饮场所“瓶改电”工作进度明细表
填报办事处(街道): 填报日期:
序号 |
餐饮名称 |
地址 |
宣传动员时间 |
“瓶改电” 签约时间 |
“瓶改电”施工时间 |
“瓶改电”通电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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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 分管负责人:
附件6
区镇餐饮场所“瓶改管、瓶改电”的集中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成员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bet36体育在线_bet36体育投注@:餐饮场所瓶改工作的指示要求,扎实推进《张家港市餐饮场所“瓶改管、瓶改电”集中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的具体工作任务,经研究,决定成立区镇餐饮场所“瓶改管、瓶改电”集中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杨立清 经开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施林峰 经开区发展改革局局长
魏 立 经开区安全环保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钱 斌 经开区建设局局长
成 员:沈品忠 经开区安全环保局副局长
马志宇 经开区建设局副局长
沈 兵 经开区财政与资产管理局副局长
展亚东 杨舍镇副镇长
郭广益 经开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郁 斌 经开区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徐松林 经开区行政审批局副局长
陆晓刚 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副局长、杨舍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副负责人
杨治国 经开区发展改革局副科级干部
王同海 杨舍镇塘市办事处党工委委员、副主任
李雪东 杨舍镇乘航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兼庆安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
谢建彪 杨舍镇东莱办事处党工委委员、副主任
徐 一 杨舍镇泗港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
罗 华 杨舍镇晨阳办事处党工委委员、副主任
钱得栋 杨舍镇城东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
郭新辉 杨舍镇城南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委员、副主任
丁伟民 杨舍镇城西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委员、副主任
任建刚 杨舍镇城北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委员、副主任兼城北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专班设在建设局,负责全面协调督促各部门单位协同推进餐饮场所“瓶改管、瓶改电”集中改造工作,各办事处、街道参照建立相应工作机构,并上报成员名单。区镇专班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 马志宇 经开区建设局副局长
成 员: 陆 民 经开区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科长
季晓东 经开区发展改革局企业服务科副科长
章 劼 经开区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工作人员
游仕宏 供电公司业务负责人
陈 斌 港华燃气区镇联络员